【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怎么做账?】在企业会计处理中,对于单件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,允许在购置当期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,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。这种方式有助于减轻企业当期税负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
以下是关于“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怎么做账”的详细说明与操作流程:
一、政策依据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75号)以及后续相关文件规定,对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、器具,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二、适用范围
- 适用于中小企业;
- 新购进的设备、器具;
-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;
- 不包括房屋、建筑物等不动产。
三、会计处理方式
(一)购入时的会计处理
借:固定资产
贷:银行存款/应付账款
(二)一次性折旧处理
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/制造费用
贷:累计折旧
> 注意:该笔费用在税务上可全额扣除,但会计上仍需通过“累计折旧”科目进行核算。
四、税务处理方式
- 企业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将该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一次性作为成本费用扣除;
- 不需要分年度计提折旧;
- 需要保留相关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核查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必须确保固定资产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;
2. 一次性折旧仅适用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;
3. 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不得享受一次性折旧政策;
4. 企业应妥善保存购入发票、合同等相关资料。
六、示例表格
项目 | 内容 |
政策依据 | 财税〔2014〕75号、财税〔2023〕12号等 |
适用对象 | 中小企业新购进设备、器具 |
单位价值上限 | ≤500万元 |
折旧方式 | 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|
会计处理 | 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/制造费用;贷:累计折旧 |
税务处理 | 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|
注意事项 | 不适用于旧资产、不动产等 |
如企业有相关固定资产采购需求,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,确保合规操作,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